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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和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四级办理指南

作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 发布时间:2022-02-20 点击数: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四级的办理指南和联系方式,根据能源监管部门信息提供。


各相关企业:

为提供便捷服务,我局已开通(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网上办理系统。由于目前系统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功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请登录华北能源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hbj.nea.gov.cn)“资质许可办理指南”栏目中了解相关业务办理信息。

 

业务办理电话:

北京:010-88072709    邮箱:zzgzhbj@nea.gov.cn

河北:0311-89892303、0311-89892307    邮箱:hbbhbj@ nea.gov.cn

天津:022-24450371    邮箱:tjbhbj@nea.gov.cn

内蒙:0471-3476235、0471-3476225    邮箱:nmbhbj@nea.gov.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7层707)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米兰公寓14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66号5楼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华电新能源综合楼5楼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5*8服务专线:027-81970707-8117

7*24服务热线:4006874109

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件要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事项已取消,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国发〔2017〕46号文件要求,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审批后,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能源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

我局已将此项工作移交至安全监管部门。后续有关考试、延期等问题,请咨询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Tag: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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